全球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专项成文法律正式落地于2017年,日本修订实施的资金结算法,是全球第一部把加密货币纳入现有成文法律体系、赋予其合法支付地位的专项法律,而更早的监管指引、部门通知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加密货币法律文本。

比特币2009年诞生之后的数年间,整个行业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全球各国没有任何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法律条文,仅部分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与业务指引。2013年,多国监管机构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美国FinCEN发布虚拟货币相关监管指引,将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归为货币服务企业,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国内五部委发布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明确比特币属于虚拟商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但这些文件属于监管部门指引,并非经过议会表决通过的正式法律,不构成完整的加密货币法律制度,更多是风险定性层面的约束,缺少交易所准入、投资者保护、违规处罚等完整法条。

2015年纽约州推出BitLicense牌照制度,这是地方层面的加密行业监管规则,对数字货币服务商设置牌照准入,在行业内影响深远,但该规则仅适用于美国纽约州,属于地方行政监管条例,并非国家层面生效的正式成文法律。这一阶段行业快速扩张,门头沟交易所暴雷、黑客盗币、ICO乱象接连爆发,市场风险集中暴露,倒逼各国加快推进立法工作,行业普遍意识到单纯的监管指引已经不足以应对加密市场带来的各类金融风险。

2017年4月日本修订后的资金结算法正式生效,法案在法条中增设虚拟货币相关章节,从法律层面对加密货币给出明确定义,认可加密货币作为合法支付手段,建立交易所牌照审批制度,要求平台落实客户身份核验、资产隔离、反洗钱、用户资产保护等硬性法律义务,违规机构会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这部法案经过国会审议表决,是全球首个全国性加密货币专项法律,也带动全球加密立法进程加速。在此之后,欧盟、新加坡等地区陆续推进相关立法,2024年欧盟MiCA法案全面落地,成为覆盖欧盟全部成员国的统一加密监管法律框架,进一步完善全球加密法律体系。需要区分的是,监管指引、地方条例、行政通知和正式法律存在本质区别,不少币圈用户容易将早期监管公告等同于加密货币法律,二者在法律效力、适用范围、约束力度上存在明显差距。